5月9日叁鑫策略叁鑫策略叁鑫策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高管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具体处罚对象包括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邱士杰、时任董事张先、时任董事陈锋利、时任董事李晓斌、时任财务总监李秀华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姜琴。
经调查发现,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10月至12月期间,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涉及金额为1.1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86.54%。这一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监管机构决定对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同时,邱士杰被处以350万元罚款并实施5年证券市场禁入,其他高管也分别受到警告及罚款。
据悉,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股票于2022年6月7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已交易十五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6月27日,退市整理期现已结束,2022年6月28日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2022年5月27日,公司公告称收到深交所《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终止上市原因是,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2022年4月30日,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叁鑫策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490.65万元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0,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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